評審準則 - 智慧轉型(慈善機構方案)

 

評審準則

評審準則之詳細說明

比重

資訊及通訊科技創新及創意

  • 原創性
  • 具創意的方式
  • 創新及創意的發明,以及資訊及通訊科技之創新應用
  • 香港、地區或世界上首創

25%

功能

  • 能解決教育及學習面對的挑戰及提升社會的可持續性
  • 實踐項目的目標
  • 項目的功能性及全面性
  • 能充分考慮使用者的需要
15%

市場潛力/表現

  • 具成本效益(資本/ 人力資源/ 時間等)
  • 投資回報率(Return-on-investment)
  • 獨特的賣點/ 競爭力
  • 市場反應/ 目標用戶的採納程度
  • 項目進一步發展及可持續發展的潛力
20%

裨益及影響

  • 能滿足用戶需求
  • 推動資訊科技在教育的應用,讓所有年齡、社經背景的人,均能接受教育以及免被邊緣化
  • 針對用戶/ 社會的直接和間接裨益
  • 促進有關的行業轉型
  • 有關裨益及影響的可持續性(長期與短期)
25%

質量

  • 在現有工作上取得重大進展/ 特別成就
  • 達到符合行業標準或最佳實踐
  • 已獲得的其他成就/ 認可
15%
 

總共: 

100%